大企业研究所
2017年3月13日【第十五期】债务性融资“营改增”风险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09 19:09:00 点击数:

办刊宗旨

影响有远见的人

潮观

内部涉税信息传递机制——大企业信息不对称的化解利器

——大企业税收研究所高级研究员绿地控股集团房地产事业一部财务总监助理蔡嘉

本期聚焦

大企业债务性融资“营改增”税收风险防范

——吉林省长春市国税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局宫昕

编读往来

国际税收制度设计需要理论指导更需要实践探索

——大企业税收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教授张巍

建立税收风险防控体系,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

——大企业税收研究所研究员北京市国税局第二直属分局副局长孔丹阳

阅读提示

大企业在各个阶段的发展都与资金的筹集息息相关,随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全面实施,资金筹集纳入了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新的税收政策变化带来新的挑战,尤其作为筹集资金事项频繁而复杂的大企业,如何实现企业融资与营改增新政的快速对接、提前防范、降低风险,对大企业持续稳定发展至关重要。本文以债务融资为切入点,密切结合营改增后的政策规定,梳理税收风险易发事项,提出风险防范建议。

说明:【第十五期】债务性融资“营改增”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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