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年4月2日
关于“中瑞杯”第二届大企业税收研究金鹤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鼓励大企业税收研究的理念创新和方法创新,注重推出对我国大企业税收研究具有理论突破与实践创新的优秀成果,更好地为大企业税收管理改革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中国大企业税收研究所特设立“大企业税收研究金鹤奖”。根据《大企业税收研究金鹤奖评选方案(试行)》,现将“中瑞杯”第二届大企业税收研究金鹤奖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大企业税收研究金鹤奖评选方案(试行)》设立评选委员会,评委由财税领域专家、学者组成。
二、本届“大企业税收研究金鹤奖”,设金奖1名,奖金10,000元(说明:2017年度金鹤奖的金奖空缺,奖金10,000元累计到本届评选,因此本届金奖奖金为20,000元);银奖4名,奖金各5,000元;铜奖6名,奖金各2,000元(均税前)。
三、“中瑞杯”第二届大企业税收研究金鹤奖的申报成果必须以中国大企业税收为研究对象,且属于在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著作和被市(厅)级以上政府采用的咨询报告。
具体包括:
一是在中国大企业税收研究所主办的电子期刊《大企业税收研究》发表的学术论文;
二是在中国大企业税收研究所认可的期刊(见评选方案附件)发表的学术论文;
三是在市(厅)级以上政府简报和党报、党刊内参发表的或者被市(厅)级以上政府领导批示采纳的咨询报告;
四是在中国大企业税收研究所认可的出版社(见评选方案附件)出版的学术著作(含译著,下同);
五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成果、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和市(厅)级以上单位(含)立项项目的结项成果。
以上成果的作者单位不限、国籍不限。
四、“中瑞杯”第二届大企业税收研究金鹤奖自2018年4月1日起接受申请,申请时间截至2018年7月31日。申报资料参见《大企业税收研究金鹤奖评选方案(试行)》,只接受电子申报资料,电子邮件地址为:jhjdqy@163.com。电子邮件截止日以邮件发出日为准。
五、对于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获奖论文,一经核实,中国大企业税收研究所有权撤销其获奖资格,追回奖金及获奖证书。
关注《大企业税收评论》,点击查看历史消息,即可查阅《大企业税收研究金鹤奖评选方案(试行)》(2018年4月2日发布)
中国大企业税收研究所
大企业税收研究金鹤奖评审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特别鸣谢
中国大企业税收研究所战略合作伙伴
中瑞税务师事务所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