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企业研究所
首届中国大企业税收研究金鹤奖申报开始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5-03 10:36:00 点击数:

首届大企业税收研究金鹤奖由中瑞税务集团独家战略支持!

大企业税收研究金鹤奖评选方案(试行)

大企业税收研究金鹤奖由吉林财经大学大企业税收研究所(以下简称大企业税收研究所)设立并负责组织评审。该奖项是专注于大企业税收研究领域的科研奖项,旨在鼓励大企业税收研究的理念创新和方法创新。为保证奖项评审的科学性、公开性和代表性,特制定《大企业税收研究金鹤奖评选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始终坚持正确的评奖导向,更好地为大企业税收管理改革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评奖原则

本届评奖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民主和优中选优的评选原则,坚持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实践研究并重,注重推出对我国大企业税收研究具有理论突破与实践创新的优秀成果。

三、组织领导

评奖工作由吉林财经大学大企业税收研究金鹤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委员由大企业税收研究所主要负责人提名,从顾问团队、专家指导委员会和业界公认的知名专家、学者中产生,数量最多为11人,且必须为奇数。大企业税收研究所专家指导委员会主任担任评审委员会主席,电子期刊《大企业税收研究》编辑部主任担任执行主席。

四、评奖范围

本届评奖,申报的成果必须以中国大企业税收为研究对象,且属于在201671日至2017730日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著作和被市(厅)级以上政府采用的咨询报告。具体包括:

一是在吉林财经大学大企业税收研究所主办的电子期刊《大企业税收研究》发表的学术论文;

二是在大企业税收研究所认可的期刊(见附件1)发表的学术论文;

三是在市(厅)级以上政府简报和党报、党刊内参发表的或者被市(厅)级以上政府领导批示采纳的咨询报告;

四是在大企业税收研究所认可的出版社(见附件2)出版的学术著作(含译著,下同);

五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成果、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和市(厅)级以上单位(含)立项项目的结项成果。

以上成果的作者单位不限、国籍不限。

五、评奖标准

()基本标准

申报的成果要围绕大企业税收这一核心内容,经作者独立的调查和思考,能够触及当前大企业税收管理的痛点、焦点和难点问题,进行科学地论证或实证分析,观点、内容及研究方法、思路有一定的创新性,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实践参考价值。同时,应当注重国际经验和国内实践的结合,经济理论与具体实务的结合,基本税制与现实征管的结合,征管能力与遵从能力的结合。

()等级标准

大企业税收研究金鹤奖设金奖、银奖和铜奖,各奖项申报的成果需至少符合相应奖项列示的一项标准,并由评审委员会综合评估。如果没有申报成果符合对应标准的,该奖项可以空缺。

金 奖

1)能够科学地阐明或解决重大的理论问题或现实问题,提出有创见性的新观点、新方法,在学术研究上有重要突破,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2)在A类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

3)在AB类以上权威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4)获得国家级奖励;

5)获得正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6)被省部级政府部门采纳或者推广试点的报告;

7)在全国大企业税收研究领域有重要影响(该影响包括成果引用量、阅读或点击量、业界口碑等,下同)。

银 奖

1)能够科学地阐明或解决重要的理论问题或现实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新观点、新方法,具有重要的学术研究价值或应用价值;

2)在B类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

3)在C类权威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4)获得省部级奖励;

5)获得副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

6)被省部级政府有关部门试点推广或作为重要的决策参考意见。

7)在全国大企业税收研究领域有较大影响。

铜 奖

1)能够正确地阐明或解决理论问题或现实问题,提出新的观点或方法,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2)在AB类以外的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

3)在DE类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4)获得厅局级(含副厅级)领导肯定性批示;

5)研究成果在市、县范围内被试点或推广;

6)在全国大企业税收研究领域有一定影响。

六、奖项设置

金奖1名,奖金10,000元;

银奖4名,奖金各5,000元;

铜奖6名,奖金各2,000元(均税前)。

在设立上述奖项的同时,可视申报情况设立若干单项奖。单项奖的名称由评审委员会酌定,数量最多不超过5项,奖金为800/项。

获奖者将获得奖金和证书。

七、成果申报

1.每名作者只允许申报一项成果。

2.独立研究成果由作者自主申报;集体研究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

3.申报要求:(1)提交《金鹤奖申报表》(参见附件3);(2)参评成果(论文的目录、正文;著作的封面和版权页;咨询报告的全文);(3)能够证明成果价值和影响力的佐证材料(如领导批示、用稿通知等)。上述所有申报材料均采用电子文档形式(扫描件或清晰的照片)提交。

4.首届评奖须在2017815日之前将上述申报材料发送至评审委员会设定的邮箱dqyssyj@163.com,不接收纸质申报材料。

评奖结束后,申报提交的电子文档材料不予退还。

八、评奖步骤与方法

()评奖步骤

评奖分四个步骤,即初评、复评、公示、授奖。

1.初评。评审委员会按照11.5比例确定入围成果提名名单。

2.复评。初评结束后,评审委员会投票确定获奖名单,现场唱票。

3.公示。经评审委员会审议拟定的获奖成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后,对获奖结果进行最后审定。

4.授奖。对获奖作者,以吉林财经大学大企业税收研究所名义颁发获奖证书并颁发奖金。

()评奖方法

评审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办法,由评委根据量化总分进行综合评定,差额推荐各等级获奖成果,经民主评议后,投票表决,超过半数票者入选。设立监票制度。

1.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进行综合考评。

2.初评阶段,分别由评委打出量化分,然后取平均分为学术评价量化分。评委进行综合评定,差额推荐各等级获奖成果,票数统计方法是:按所得各个奖项等级票数从高到低累次相加,在哪个奖项等级上超过半数,即为几等。如9人投票,金奖1票,银奖3票,铜奖5票,则应为铜奖。

3.复评阶段,由评委对照本办法要求对入围成果进行集体讨论,讨论后按照奖项分别再次投票,按照票数确定最终名单。票数相同时,由评审委员会主席一票决定。

复评结束后,经评审委员会主席提议,多数评委同意,可以设立若干单项奖。

4.监票制度。初评和复评阶段,设立监票人,以防止统计选票时出现错误或其他情况。

九、回避制度

为了贯彻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委员会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凡参与评审工作的人员不得申报金鹤奖;评审工作人员有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金鹤奖的,要主动回避。凡在评奖工作中违反回避要求者,或存在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凡发现参评成果或获奖成果有弄虚作假、剽窃或其他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参评资格,撤销奖励,追回奖金和证书;情节严重者,予以通报批评,3年内不准申报参评。

十、时间安排

1.每年725-815日, 成果申报。

2.每年815-20日,进行初评。

3.每年820-30日,进行复评。

4.评选结束后,通过大企业税收研究所官方网站、官方博客、官方微信公众账号和电子期刊公示最终获奖名单。公示期为10天,其间如对入围成果有异议,可提出投诉或者申诉。投诉程序为:投诉者以书面形式据实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投诉,并写明投诉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投诉组织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评审委员会裁决。

59月初召开颁奖典礼。

十一、解释权

本评选方案解释权属评审委员会。凡未列入本方案的有关事项,由评审委员会遵照本方案精神研究办理。

附件1:大企业税收研究所本次评奖认可期刊目录

附件2:大企业税收研究所本次评奖认可出版社名录

附件3:大企业税收研究所金鹤奖申报表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1

首届大企业税收研究金鹤奖申报开始

中文期刊

(一)A类期刊

首届大企业税收研究金鹤奖申报开始

(二)B类期刊

首届大企业税收研究金鹤奖申报开始
(三)C类期刊

首届大企业税收研究金鹤奖申报开始

()D类期刊

1.发表在CSSCI来源期(集)刊(以最新版为准)并被CSSCI检索收录的文章(除已列为ABC类刊物外)。

2.《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以最新版为准)核心库所列期刊。

3.在其他刊物上发表并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摘录观点(论点摘编)或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摘编、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各类复印资料全文复印的文章。

4.《税收研究资料》(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主办,内部发行)发表的文章。

外文期刊

外文期刊限于国际检索来源期刊,含《人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 、《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A&HCI)、《科学引文索引》(SCI)、《工程索引》(EI)来源期刊。

附件2

首届大企业税收研究金鹤奖申报开始

A类出版社

首届大企业税收研究金鹤奖申报开始

B类出版社

首届大企业税收研究金鹤奖申报开始
附件3

首届大企业税收研究金鹤奖申报开始

注:申报成果种类为论文、著作或政府咨询报告。此表可自行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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